实际样品检测结果 分别用≥400 目的硅藻土和硅胶作为加标物质,采用研磨法配制浑浊度约5 NTU 的加标水,对 15 份水质处理器样品进行加标试验,采集通入水样之初的滤后水,测定浑浊度去除率。结果显示,15 号样品浑浊度去除率<80%,为不合格样品;其余样品浑浊度去除率均>80%,在合理范围内。样品对硅藻土和硅胶加标溶液的浑浊度去除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t=0.559,P>0.05),硅藻土和硅胶均可作为功能性试验中的浑浊度的加标物质。
3 讨 论
上海昕瑞浊度计浑浊度是由于水中存在悬浮性细微颗粒而产生的光学特性,表示悬浮物质阻碍光线透过水层的强度,是衡量水质的重要指标,去除浑浊度也是水质处理器的主要功能之一。自来水中的浑浊度主要是由水中的细微泥沙等颗粒悬浮物产生的,受颗粒种类、大小、形状和折射指数的影响,浑浊度与悬浮物的质量浓度难以有相关性。浑浊度标准溶液的配制较多使用福尔马肼和硅藻土为标准物质,福尔马肼是高分子化合物,具有稳定悬浮性;硅藻土的主要化学成分是 SiO 2 ,是构成天然水源浑浊度的颗粒悬浮物中的主要成分。硅胶和硅镁吸附剂是与硅藻土成分相似的物质,两者的主要化学成分均含 SiO 2 。因此,本研究选用福尔马肼、硅藻土、硅镁吸附剂和硅胶作为浑浊度加标物质进行试验。由于加标试验中浑浊度与耗氧量加标试验需要同步进行,加标水的 pH值对滤芯也可能产生影响,因此本研究将耗氧量和pH 作为加标物质对水质的影响因素进行测定,结果显示福尔马肼可被高锰酸钾氧化从而产生耗氧量,硅镁吸附剂因含有氧化镁具有弱碱性,改变了加标水的pH 值,均不适合作为加标物质。根据浑浊度定义,1 mg 一定粒度的 SiO 2 在 1 L水中产生的浑浊度为一个浑浊度标准单位 ,但相同重量的硅藻土或硅胶由于粒径和来源不同,产生的浑浊度相差较大。试验结果显示粒径越小,产生浑浊度越高,硅藻土产生的浑浊度强于硅胶,可能是两者晶体结构不同,产生的散色光强度差异所致。
浑浊度溶液作为混悬液具有不稳定性,静置后悬浮颗粒易发生沉降,粒径与沉降速度成呈正比,在加标试验中如果沉降速度太快,加标溶液的浑浊度会发生明显改变,对净水器去除率的测定结果有较大影响。试验结果显示,硅胶配制的浑浊度溶液稳定性优于硅藻土,在配制溶液过程中细粒径的硅胶极易产生扬尘,造成空气污染,但硅胶因比重较轻,其颗粒在溶液中悬浮性较好,稳定性相对较高。按照 《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 ,加标试验为全程 4 段 5 次加标,加标物质在应用于实际样品检测时,为避免受到样品不同额定产水量的影响,采集通入水样之初第一次加标的滤后水进行样品去除率的测定。在试验中由于加标水在加压下始终处于流动状态,所以硅藻土和硅胶溶液的稳定性差异对样品的去除率没有影响。
本研究结果表明,硅藻土和硅胶作为浑浊度加标质,不改变加标水的其他理化性质,不会对样品的滤芯造成损害;硅藻土和硅胶经研磨法配制可提高浑浊度指标,并具有较稳定的悬浮性,样品对浑浊度的去除率在合理范围,可以满足加标试验要求。